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项目的结项管理,保证相关课题的可持续申报,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11年度及以前我校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基地项目和专项课题。
2.2011年度及以前我校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二、结项材料及条件
(一)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及条件:
1.结项材料:
(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项目经费使用明细纸质版1份(行政办公系统→工资查询→本人项目帐查询)。
(3)结项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2.结项条件:
(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按其说明填写,有关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其中经费使用表要按项目经费使用明细分类汇总后填写,且纸质版须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结项成果必须注明“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名称、项目批号。
(3)结项主要成果要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以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公开发表,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结项成果要与立项申请书中注明的成果形式相符,与所研究的项目密切相关,其中预期成果为论文形式的,一般项目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得少于两篇,重点项目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得少于三篇,基地项目和专项课题按类别对应。
(5)其它要求参阅附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及条件:
1.结项材料:
(1)课题申请书复印件1份(由科研秘书集中到科研处复印)。
(2)课题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和计划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4)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成果鉴定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5)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6)结项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及电子版。
2.结项条件:
(1)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采取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请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鉴定,参加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应是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同行或专业相近的专家,一般由3—5人组成。
(2)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成果鉴定书按其说明填写,有关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
(3)结项成果必须注明“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字样及项目名称、项目批号。
(4)结项主要成果要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以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公开发表,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5)结项成果要与立项申请书中注明的成果形式相符,与所研究的项目密切相关,其中预期成果为论文形式的,项目负责人发表论文不得少于两篇。
(6)其它要求参阅附件《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落实。涉及部门、单位科研管理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清理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加强结项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次项目清理工作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不影响我校相关项目的后续申报与立项。
2.项目变更处理。对于未能按研究计划结项的负责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审批。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项目责任人填报《项目变更申请表》日起计算)。对项目到期,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提出延期申请超过2年又未结项者将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3.挂钩申报指标。对未按期办理结项且未申请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请超过2年以至被撤项的项目,将通知所在部门、单位,并将本次清理情况作为今年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指标划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材料报送
1.项目清理时间:2013年6月18日-2013年8月27日。
2.2013年8月29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所在单位材料齐全、审核合格的结项材料、项目变更申请表集中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
3.联系方式
基地项目:王静 ,5910120 ,wjpsy09@mail.ahnu.edu.cn
其余项目:戴忠朝 ,5910117 ,xishuai0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4.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5.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
6.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成果鉴定表
科研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结项清理附件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