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请依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有关教师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
2、项目类别和资助强度为:重点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在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方式。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6、《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字体、字号、排版、印制等均按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注意事项》有关要求执行。
7、其它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请参阅《2013年课题申报组织办法》(附件1)。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6月21日至7月2日,申报人完成申报书撰写,并于7月2日上午将申报材料报送1份给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2、7月2日下午,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报送申报材料1份、汇总表电子版1份至科研处。
3、7月3日上午,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预审,各单位科研秘书于7月3日上午11:30到科研处领回申报书并及时返还给申报人修订。7月5日前,各单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电子材料整理后集中放到邮箱tsl770202@126.com。
4、7月10日上午,科研处组织形式审查。下午2:30,组织项目申报答辩会,项目申报人按时到花津校区行政楼五楼第八会议室参加答辩。
5、7月11日上午,各单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本表报送一式8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档案袋封装,并按要求贴上封面、封底。
(2)其他类别课题《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8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4)《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由申报单位科研秘书整理后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谭书龙 联系电话:5910117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3年课题申报组织办法
2.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4.201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申请材料附件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