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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编辑:彭鹏 时间:2008-09-14点击数: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事项。

三、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所属支部的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四、领导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师风、院风学风建设和“三育人”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负责学院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处级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选拔、考察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向校党委提出学院领导班子配备的建议。

六、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七、积极做好学院人才工作、统战工作。关心支持退教协、关工委工作。

八、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九、负责学院师生员工出国、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招生、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和信访保密工作。

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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